|
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长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药品带量集中配送招标公告招标公告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药品耗材设备集中采购办法》的通知”精神,规范和加强我中心药品的采购管理,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长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药品带量集中配送招标工作即将开始,现邀请符合条件的药品经营企业前来报名。
一、招标项目名称: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长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药品带量集中配送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长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使用药品涵盖西药、中成药及中草药(含配方颗粒),2022年药品年采购量合计约400余万元(以人民币计,以下同)。 药品带量集中配送有效期:合同签订日期起2年。 三、投标要求: 1、投标人须是拥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药品经营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经营范围应包括化学药、中成药、生物制品及中药饮片等,并持有中药配方颗粒生产企业合作协议书。 2、投标人必须在安徽医药集中采购平台配送企业名单内。 3、投标人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4、投标人应按要求派驻2名药学专业工作人员到卫生服务中心药房工作。 5、具有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药房集中配送或托管经验。 6、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配送企业,不得确定为中标配送企业: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投标人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6)投标人被合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列入药品不良经营行为处罚名单。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人须携带下列材料: 1)该项目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营业执照复印件(要求年检、盖章清晰); 4)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5)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复印件); 6)企业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7)2020年销售纳税申报表(复印件); 8)报名单位认为应附的其他有关资料。 五、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23年3月23日10:00起至投标文件接受截止时间前1天 招标文件出售地点及价格: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长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办公室;500元/份 六、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伍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形式: 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公汇达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长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帐户名称: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长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开户行:安徽肥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岗支行。 帐号:20000430100110300000026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与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长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签订集中配送合同后转为履约保证金,在集中配送合同中止后15日内无息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后15日内无息退还。 七、投标文件接受信息: 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23年3月27日上午8:00整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3年3月29日下午5:00整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长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办公室 投标文件接收人:朱老师 联系电话:18119627188 八、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23年3月30日14:30 开标地点:安徽省第二人民医院C楼G层远程中心会议室 九、合同履约保证金: 医院评议标后,确定中标人,发送中标通知书。中标人需一周内交纳履约保证金20万元(含投标保证金5万元转为履约保证金),期限与合同约定集中配送期限一致,履约保证金无息,在集中配送合同中止后 15 日内无息退还。 十、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联系人:朱老师 咨询联系电话:18119627188 联系地址: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长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办公室 邮政编码:231271
|